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旅游安全工作事关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旅游发展最重要的保障。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旅字〔2017〕1号),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为此,省局要求:
1.认真学习,专题研究。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传达工作,采取原文转发或会议布置的方式,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
2.健全机构,专人负责。《意见》中涉及安全法规、安全要求和需建立的安全工作档案较多,请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安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迅速落实《意见》的要求。把建立安全档案、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人员职责、设立隐患台账做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3.加强督导,强化措施。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督,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