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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2017-01-10 未知 返回列表

陕旅办字〔2017〕6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旅游委: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市(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整治工作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指导推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有关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认真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完善信息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快捷。各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负责领导,对报送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使信息工作

真正成为各级领导掌握旅游市场秩序情况的耳目、科学决策的依据和推动工作的抓手。

二、整治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内容

整治旅游市场信息包括动态信息、综合信息和每月填报检查情况统计表、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等。具体信息报送内容包括:

1.及时反映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收集研判当地旅游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旅游投诉处理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形势,及时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反映各市(区)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了解、跟踪辖区内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各地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有关动态及应对处置情况;

5.结合实际工作,及时总结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整治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1.按照信息内容充实、具体的要求,多用数据和事实说明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2.推动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旅游市场整顿调研、研究成果的综合类信息报送。

3.各地要确保信息报送数量,要求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篇)。

4.按月填报检查情况统计表和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当月处罚案件须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文书(PDF格式)一并上报。各地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上报省旅游局稽查队。

省旅游局将建立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制度,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对各市(区)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附件:1.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2.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doc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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