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旅游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陕西省旅游协会[官网] 陕西省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陕西省旅游协会公众号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4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09-04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陕旅集团、陕文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项目推进年部署要求,聚焦万亿级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着力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申报项目注重与《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省级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库》部署要求相衔接。

(二)着眼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文旅融合和乡村振兴,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文化和旅游重点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三)统筹资源,聚合各级政府引导资金、企业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支持方向

依据《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注重基础、突出重点、着力引导、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旅游提质增效和文旅融合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问题,增强文旅发展新动能。

(一)支持旅游景区和线路产业链建设

1.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1381一2015)《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31383-2015》(GB/T31383-2015)设立的为游客提供游客集散、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专门场所,支持完善场所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游客中心改建、功能提升等内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企业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表、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2.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对景区、游客集散地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1381一2015)《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31383-2015》(GB/T31383-2015)建设的露天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资金主要用于露天停车场透气、透水性地面铺装改造,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空间设计、场地绿化、智慧化建设、充电桩安装等内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企业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表、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3.旅游道路建设项目

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达到相应建设等级,与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或重点旅游场所相连接的景区连接道路,特别是因汛情等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的道路修复项目。对3级以上(含3级)公路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材料购置、工程施工等内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道路等级认定文件、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企业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表、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4.旅游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全域引导标识、旅游场所内标识和旅游交通标识,其中全域引导标识主要指全域全景图、旅游吸引物全景导览图、交通标识和介绍牌。各类标识位置合理、设计规范、内容齐全、指向清晰,且所有图形符号达到《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 10001)要求。主要支持标识、标牌制作。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5.旅游厕所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属于4A级(含4A)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旅游厕所。旅游厕所提升改造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国家标准执行。科学配置男女厕所比例,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要,加强适老、适幼、助残等便利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旅游厕所家庭卫生间覆盖率。改造后,要达到安全方便、低碳节能、环境友好,数字化监测和管理等目标。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建设方案、合同、国家旅游系统编号、会议纪要和资金保障措施等。

6.景区(度假区)奖励项目

对达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国家质量等级,对成功创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景区、度假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书、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7.省级智慧旅游平台建设

支持省级智慧旅游平台提升扩容,按照数据对接标准,接入A级景区关键点位视频监控,对接预订或预约、实时在园、日累计等全量客流数据,实现符合条件的A级景区应接尽接的目标。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手续、项目建设方案、会议纪要等佐证资料。

8.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组织和参加境内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媒体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包括运用影视、网络、表演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推介陕西旅游品牌,旅游宣传片制作及其他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宣传促销方案、资金保障措施、会议纪要等。

9.旅游住宿企业奖励项目

对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成功创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和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旅游住宿企业,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旅游住宿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及人员培训。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书、硬件改造提升计划或培训计划等佐证材料。

(二)支持文娱演出产业链建设

1.文旅融合项目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组织文化名人、优秀导游、演艺明星、旅游网络达人开展“名人进景区”主题活动,配套进行旅游景点、线路推介、旅游产品线下线上销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主题活动补贴。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活动方案、资金保障措施、会议纪要等。

2.旅游演艺项目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驻场旅游演艺、沉浸式演艺活动,为游客呈现多元文化体验。资金主要用于演艺内容编排提升、演艺舞台改造等内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资金保障措施等材料。

(三)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链建设

1.MR(混合现实)+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申报单位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基于空间计算技术,综合运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空间定位和导航、空间地图重建、数字人等技术手段,实现的MR智慧导览、MR虚拟讲解、MR沉浸演艺、MR互动娱乐等产品和服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MR眼镜、空间地图采集和训练软件、数字视频内容制作,其中MR眼镜不少于100套,视频不少于50个。资金主要用于增强文化解读和传播,提高游客沉浸式体验效果,扩大宣传效应。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合同文件以及资金保障措施、相关会议纪要、企业荣誉和资质等佐证材料。

2.北斗+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申报单位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项目包括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的景区智慧语音导览,山岳型景区突发情况下的卫星通讯等。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北斗导航、通讯技术在文旅领域广泛应用,增强游客游览体验感。支持景区配备卫星通讯设备,提高旅游景区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指挥能力。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合同文件以及资金保障措施、相关会议纪要、企业荣誉和资质等佐证材料。

3.5G+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申报单位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项目包括基于5G技术应用的高清视频、客流调度、智慧停车、信息发布、旅游营销、安全监管、4K全像、AR/VR、无人驾驶(含无人机)、AI等产品和服务以及基于5G、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信息传播、文化传播、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数字藏品等。资金主要用于增强文旅宣传和游客体验效果,扩大景区知名度。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合同文件以及资金保障措施、相关会议纪要、企业荣誉和资质等佐证材料。

(四)支持乡村旅游产业链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设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对依托都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休闲度假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文旅+、+文旅的项目,对提升人居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和农民收入作用显著的乡村或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支持;对经文化和旅游部门认定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列入文化和旅游部宣传推广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区域内的村镇予以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新业态建设和宣传。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表、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三、支持方式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三种形式。

(一)直接补助:通过对重点旅游项目财政补助,激发项目建设内动力,提升公共服务软硬件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用于创建奖励以外的项目,项目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二)以奖代补:以奖促建,坚持发展引领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各类创建奖励资金要继续用于所属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贷款贴息: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资文化旅游项目,增强我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融资发展能力。贴息范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新增单项5000万元以上贷款,该笔贷款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贴息,并在贷款期限内无逾期还款等失信行为发生。申请贴息额不超过贷款利息的6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项目文本两部分,由市级文旅、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其中,申请报告提交电子扫描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各市通过U盘等方式统一上报),项目文本仅提供电子扫描版(每个项目扫描在一个文档),纸质版留档各市级部门。

(一)申请报告: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2024年申报项目及资金情况和2023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附件部分由附件1、2、3、4构成,其中附件1和附件2按照申报项目数提供,附件3和附件4按照申报市县提供。

(二)项目文本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指南》将资料目录和项目文本资料装订成册向文旅、财政部门申报,资料不全者或编制不规范视为无效申报。申请补助方式为直接补助的,工程类项目所需资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概况、立项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相关合同、企业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表及自筹资金等其他手续方面材料;非工程类项目包括:申报文件、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合同、会议研究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筹资金等其他证明性材料。证明性材料提供务必详实。申报项目概况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时间、进度、总投资及已投资情况等。申请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项目还应提供创建成功批复书等资料。申请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类项目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单、银行出具的已支付利息确认单(贴息期内)、利用贷款实施重点项目情况说明等文件。

五、申报程序

(一)分级审核

材料申报程序:按照逐级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至县(区)级文旅、财政部门,经县级联合审核报送至市级文旅、财政部门,经市级联合审核报送省级文旅、财政部门。省市本级行政事业企业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本级文旅、财政部门审核。

(二)汇总申报

市级文旅行政部门要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经“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在线办事”入口进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附件,系统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市级文旅行政部门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及正式文件双申报。系统内填报信息必须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如存在系统内填报缺项、漏项或与填报内容与正式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无效申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文旅、财政部门要站在建设文旅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文旅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文旅消费、实现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准确理解申报指南内容,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程序,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加强项目审核。市县文旅财政部门为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充分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投资计划、设计方案、绩效目标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一是依照指南内容,审核申报要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审计、巡视和涉及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前置条件审核把关;二是对照支持方向的概念口径,审核项目名称是否规范、项目名称内容是否复核申报类别、申报条件内容是否适用支持方式;三是加强绩效指标设置审核,增强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及可考核性,审核绩效目标与资金量是否匹配、指标设置是否细化量化、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详实、表述是否准确、目标是否清晰;四是按照《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报《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确保项目契合发展需要、手续齐全合规、信息真实准确。

(三)落实管理责任。市县文旅和财政行政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沟通、落实责任,指定专人专责管理项目申报,加强申报业务培训指导,严格工作纪律,科学公正地筛选推荐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系统信息要素必须与正式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并按照填报说明细致编制并审核汇总表。优化项目实施监管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重视和完善项目全周期管理,对于推荐项目在省级评审及公示前出现必要性和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动、已安排资金项目发生资金滞拨及实施进度缓慢、项目验收出现困难、绩效评价差等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报告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崔立安029-85261911

夏岑伟029-85212464

邮箱:1053380527@qq.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林雨029-68936075

邮箱:1458946097@qq.com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4日

二维码
电话:029-89640708 导游分会电话:029-85233523 传真:+86-029-89640708 邮箱:3532360073@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229号唐城宾馆一楼
备案号:陕ICP备1601285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863号
Copyright © 2002-2022 陕西省旅游协会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