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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假日
2016-12-30 未知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旅游委: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旅游明电〔2016〕19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做好假日值班工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2017

元旦、春节是人民群众集中出游的高峰期,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假日旅游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备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工作。

1、假日前一周对外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拟定值备班人员名单并报备省旅游局。

2、假日期间要安排局(委)领导带班,职能科室领导干部值班备班,切实做好假日旅游组织协调工作。

3、要保持假日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游客直接拨打值班电话或者通过12301旅游热线反映的各类假日旅游消费投诉,要及时予以解决,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投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证假日值班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4、遇有旅游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和续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假日期间旅游安全

充分认识假日旅游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扎实抓好旅游安全。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扎实深入开展岁末年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和节日人流集中场所的检查督查,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实现旅游安全大检查全域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发生。

2、科学测算旅游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及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流量,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要果断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3、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切实做好各类涉旅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并将处理情况按规定报送省旅游局。

三、加强旅游市场治理,确保旅游市场文明有序

各级要依法落实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严格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95号)要求,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厉整治旅游市场顽疾,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1、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领队导游司机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要充分调动执法力量,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措施,及时查处和公布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

3、假日期间国家旅游局将根据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等舆情数据,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的明察暗访。对于发现指出的问题,各级要认真抓好整改。

四、加大旅游产品供给,满足群众旅游消费需求

    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因地制宜挖掘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1、创新发展“旅游+”,促进工业、农业等相关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有潜质的乡村、山地、滑雪、温泉、民俗等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和建设具有假日特色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

2、塑造一批具有强大市场影响力的旅游线路和服务品牌,做好自驾游、休闲游、体育旅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引导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加大对我省乡村旅游“十百千”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积极组织健康、文明、向上的旅游活动,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继续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惠民服务措施,开展跨区域协作,为广大群众出游提供便利。

五、关注影响假日旅游不利因素,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示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拓展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和错峰旅游。

1、在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

2、关注雨雪、雾霾、冰冻、寒潮等恶劣天气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疏导工作。

3、关注国内外安全形势及传染病疫情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引导游客选择安全的旅游出行目的地。

4、发生涉旅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公布组团社信息、人员信息,公布旅游部门相关处置和救助信息,发布当地气象、治安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信息。

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工作

建立假日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

1、通过权威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假日旅游动态新闻。

2、寻找“新闻眼”,将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安全旅游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各项旅游宣传中,组织媒体深入基层挖掘正面积极的旅游新闻,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3、组织媒体推送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旅游产品供给、服务游客的新闻,确保假日期间旅游新闻宣传的正面影响。

七、强化时间观念,按时报送假日旅游市场信息

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报送假日旅游信息。 

1、于1月2日15:00前报送元旦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要尽量全面反映当地假日旅游活动特点,反响等内容。

2、于1月27日至2月2日,每天15:00前报送春节假日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要尽量全面反映当地假日旅游活动特点,反响等内容。

3、分别于1月29日15:00前报送春节前三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于1月30日15:00前报送春节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投诉处理等情况,以及假日旅游的市场特征。

4、于2月2日15:00前报送春节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总结要点同第三条,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情况,以及本次假日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旅游局值班电话:029-85261059,传真:029-85566429。

各级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假日旅游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值备班报送表.doc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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