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诚信公约》和《导游行业自律公约》,经陕西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报请陕西省旅游协会同意,现予公布,望导游遵照自律,并请社会各界监督。
导游诚信公约
一、遵守国家法规,执行政府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团队接待计划旅游行程安排。
三、带证上岗,规范操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四、热情服务,认真讲解,不欺客、宰客、甩客。
五、不超计划安排购物,不擅自增减旅游服务项目。
六、不向关联旅游企业索要回扣,不向游客索要小费。
七、加强安全管理,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八、及时协助处理游客投诉,积极帮助游客排忧解难。
九、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导游行业自律公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以游客为中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依法规范执业上岗和服务行为,抵制旅游市场不良风气,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
三、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形象,文明诚信服务,认真履行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品质。
四、不削减景点,不擅自改变线路,不中途甩客,不欺骗游客。
五、讲解规范,不掺杂庸俗、低级趣味和封建迷信的内容,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六、工作期间不喝酒,衣着整洁,佩戴胸卡,打社旗,持证上岗。注重仪表,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保持良好形象。
七、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周到合理安排游览活动,沉着果断处理应急事件,采取多种服务方式,注意及时与游客沟通联系,力求工作精益求精。
八、提高旅游安全意识,告知游客安全事项,提醒司机安全行车,以确保游客和导游自身安全。
陕西省旅游协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