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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旅游局、商务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商务局,韩城市旅发委、商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我省旅游餐饮业大发展、大繁荣,弘扬陕西饮食文化,挖掘民间传统名吃,打造特色餐饮品牌,加强各地餐饮文化交流,推动我省名优餐饮企业健康发展,经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研究,决定开展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请各市(区)根据评选活动安排,认真组织本地区旅游小吃参选活动并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主题

  名称: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

  主题:挖掘传统小吃,传承民间技艺,弘扬美食文化

  方针:继承、发扬、开拓、创新

  二、组织机构

  主办: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商务厅

  评审:由旅游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代表、美食专家、业界学者、企业代表等组成专家审核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管处

  三、奖项设置

  根据“全面覆盖、各显特色”的原则,共设置100个获奖名额。

  四、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陕西省内经营中餐的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小吃店、快餐店、菜馆、面馆、茶馆等单店和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中能够全面地代表当地风味小吃的风格与特点,经受了市场的检验和认同的旅游小吃(旅游小吃是指旅游地区和城市特有的具有当地特点和特色的宴席间点缀或者早点、夜宵等食品的总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②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满3年(含3年)以上;

  ③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

  ④具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⑤岗位设置科学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⑥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

  ⑦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其他条件

  ①在质量发展方面,建立了以质量为基石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形成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质量水平居行业内领先。

  ②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诚信经营,信用记录良好。

  ③在企业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值、利税、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2.参评小吃条件

  (1)地域性:特点鲜明、口味突出,已连续销售3年以上,为当地名牌品种。

  (2)文化性:采用独特烹饪技法,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体现本地饮食特色和文化内涵。

  (3)安全性:有规范的质量标准说明,包括主料、辅料、调料的规格要求、投料比例,加工时间限制、炊具设备,成品的特色特点等。

  (4)稳定性:品质稳定,成品质量不受季节、时间变化的影响。

  (5)大众化:以常见原料为主,易于推广、价位适当。

  (6)效益高:市场销量较大,且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本企业销售额中占有一定比例。

  (7)口碑好: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截止

  六、报名方式及报送名额

  1.申报企业按照推荐资料清单(附件1)要求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申报资料,填写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承诺书(附件2)及企业申报表(附件3)

  2.企业申报资料经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旅游局。

  3.根据“全面覆盖、各显特色”的原则,各市(区)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西安市30名,其它市(区)10名。

  七、评选程序

  (一)初选并推荐(2016年5月25日前)

  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及标准,认真审核申报企业的报送资料并按照“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评分表(附件4)进行初选打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就本地区最具特色、质量最优的申报企业及其小吃出具推荐意见,于2016年5月25日前统一将企业申报资料及推荐意见报送至省旅游局监管处。

  (二)专家审核(2016年5月26日至6月26日)

  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被推荐企业及其小吃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合格后,进入“社会公示”程序。

  (三)社会公示(2016年7月4日至11日)

  审核合格的被推荐企业及其小吃将在陕西省旅游局网站、陕西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一周。

  (四)审批

  公示结束后,无重大不良反映的,由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商务厅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获奖企业及其小吃名单。

  八、评选标准(附件4)

  九、工作要求

  各市(区)旅游局、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评选活动宣传动员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把好审查关。要坚持自愿申报、各个环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严守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

  十、联系方式

  单位:省旅游局监管处

  联系人:赵晖 李媛

  电话:029-85261497

  传真:029-85261911

  邮箱:412073177@qq.com

  单位:省商务厅商贸服务业处

  联系人:王朝军

  电话:029-87294525

  传真:029-87294535

 

附件:1.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推荐资料清单.doc

     2.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申报企业承诺书.docx

     3.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4.首届“陕西金牌旅游小吃”评选活动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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