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陕西共有6村3镇入选。加上之前入选的,陕西共有46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6个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陕西入选的村镇分别是:榆林市榆阳区古塔镇赵家峁村、汉中市留坝县留侯镇营盘村、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村、安康市旬阳市仁河口镇水泉坪村、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孟姜塬村、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兴隆场村、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镇、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和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镇。这些入选的村、镇(乡),都是陕西各级各部门围绕高质量发展形势和需要,适应人民群众旅游需求,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出的一批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它们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市民游客前来旅游休闲、让乡村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聚宝盆”。
近年来,陕西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省级旅游专项经费用于乡村旅游项目奖补。2021年,陕西省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26亿人次,占当年全省旅游接待人次的57.82%;实现旅游收入718.27亿元,占当年全省旅游收入的20.92%。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在富民惠民方面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彰显——2021年全省乡村旅游惠及农户31.87万户,惠及农村人口171.80万人,带动农村人口就业102.63万人,受益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180.74元,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其中因旅游而获得的收入12770.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6.58%。
省文化和旅游厅也将充分发挥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乡)的示范带动效应,继续紧抓当前广大旅游者对近郊游、周边游、乡村游的旅游新需求,着力推动乡村旅游集群化、片区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发展集聚区(带),构建乡村旅游共建共享协作体,把乡村旅游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省旅游复苏的重要‘突破口’,更好地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