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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向旅游从业人员发出《秦岭
2020-04-27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返回列表

秦岭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是中华民族的父亲山,也是西安旅游重要承载区域。为守护秦岭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产业,秦岭北麓西安段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经营者,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陕西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二、守住生态红线,不私搭乱建,不在秦岭范围内的禁止区域从事生产、建设、经营活动。

三、减少污染物排放,使用清洁能源,配置净化设备,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坚持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生活、生产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减少垃圾总量。

五、爱护野生动植物,不乱捕乱猎,不向游客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加强食品卫生,餐饮服务配套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七、加强安全生产,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齐全,娱乐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八、坚持文明服务,参与文明旅游创建,经营场所干净、卫生,服务人员文明、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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