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以乡情感召、政策吸引、事业凝聚,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市场信息和经营头脑的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创新创业。遴选一批创业激情旺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休闲旅游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等,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意见》还提出,鼓励入乡创业人员。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营商环境,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入乡创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引入智创、文创、农创,丰富乡村产业发展类型,带动更多农民学技术、闯市场、创品牌,提升乡村产业的层次水平。发掘在乡创业能人。挖掘“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支持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创响“乡字号”“土字号”乡土特色产品,保护传统手工艺,发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允许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推广“互联网+返乡创业+信贷”等农村贷款融资模式。加大创业用地支持,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用地方式,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所需人才纳入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和住房补贴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