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发挥公共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陕政发〔2021〕3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将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文化和旅游、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配套保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为做好第一批示范县创建工作,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推荐2-3个创建单位(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视情况申报),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经本市人民政府推荐的示范县创建申报书、创新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县情介绍视频(限15分钟以内)、各申报县(区)负责人介绍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县情况的汇报稿(汇报时间约10分钟、包括配合使用的PPT),报送至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指定邮箱:swlggc@163.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喜科
联系电话:029-87284697
附件:
1.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方案.docx
2.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标准.docx
3.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申报书.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