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论述,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印发《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指出要通过创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推广发展红色旅游等措施,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方面,我省支持革命老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提升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一批体育公园,鼓励革命老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
在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方面,我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快推进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发挥革命文物资源、烈士纪念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革命历史题材文艺创作和作品宣传推广,提高红色旅游产业经济占比;支持革命老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红色经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创建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等。
据悉,我省纳入国家《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县(市、区)共66个,其中陕甘宁革命老区包括延安市、榆林市、铜川市全境,咸阳市旬邑县、淳化县、长武县、三原县、泾阳县、彬州市,渭南市富平县;川陕革命老区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全境,宝鸡市凤县、太白县。对于其他由省级民政部门认定的革命老区县(市、区),也可参照《措施》给予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