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自身旅游特点,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季节特点的冰雪旅游、温泉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民俗旅游、避寒旅游等冬季旅游优质产品,丰富冬季旅游供给,满足游客的冬季旅游需求。
《通知》指出,我国冬季出游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冰雪旅游、温泉旅游、避寒度假旅游、民俗节庆旅游等持续升温,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等中国传统节日,与大中小学的寒假假期叠加,致使冬季旅游供给不平衡。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把丰富冬季旅游产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补齐冬季旅游产品供给的短板。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大对冬季旅游惠民措施、优惠政策和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努力解决冬季旅游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更多的游客了解冬季旅游政策和信息。
此外,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冬季旅游产品推广周和冬季旅游产品线上推广季活动,扩大冬季旅游品牌市场效应。利用大数据资源,指导发布一批群众喜爱的冬季旅游品牌,积极引导冬季旅游需求。
《通知》强调,各地还应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旅游推广联盟、旅行社、OTA等机构的作用,联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做好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互动推广与营销,充分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力量,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短视频等推广手段,融合IP、跨界等元素,提高冬季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在服务游客的同时,要根据冬季节庆、假期分布情况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前对游客流量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做好各类应急预案。《通知》指出,在冬季游客高峰期,各旅游接待单位应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景区营业时间、天气预报、游客最大承载量等信息;提高网络售票比例,科学引导分流游客,减少游客排队等候时间;增加服务人员配备,用好旅游志愿者队伍,增设临时停车场、移动厕所、电子导游,以及环卫、安全等服务设施,使冬季旅游产品能够满足不同时段的旅游需求。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