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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每月发布旅游行业“红黑榜”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记者从昆明市旅发委获悉,昆明将发布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信息,推进旅行社、分社诚信经营和从业人员规范执业,促进昆明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市旅发委相关人士表示,“红黑榜”制度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旅游市场整治决策部署,以褒扬诚信经营事迹、惩戒违法违规行为为目的,全面规范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旅游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游客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红黑榜的发布对象是昆明市范围内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月10日前发布上月红黑榜信息。”该人士说,“如果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受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表彰,或受到游客表扬并经核实并且同月无违法违规、旅游投诉记录,或是旅行社接待量排名前10位并且同月无违法违规、旅游投诉记录,那么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将被列入‘红榜’。”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则将被列入“黑榜”:被纳入省重点监管名单;按照《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被扣6分及以上;同一个月内因负主要责任而产生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旅行社、分社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

  被列入“红榜”名单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市旅发委将在社会宣传、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列入“黑榜”名单的,市旅发委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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