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成功;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和“一带一路”旅游核心区地位基本确立;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和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等“四大旅游高地”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省旅游接待人数力争突破7.3亿人次,城乡居民人均出游4.5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7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
实施意见从产品供给、品质提升、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品牌形象塑造、环境优化、政策保障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在产品供给方面,将着力打造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托革命圣地形象,整合延安红色旅游与黄土风情资源,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打造“延安精神永放光芒”红色旅游品牌。发挥文化旅游优势,培育和提升岐山西周文化、商於古道、秦兵马俑、汉长安城大遗址等十大文化旅游景区项目,带动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推动文化遗产、娱乐演艺、出版发行、观光创意、节庆会展等行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培育以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为代表的山水旅游产品,重点推进秦岭、黄河国家公园和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的创建。以丝路沿线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以“品味陕西、体验中国”为主题,开发“玄奘之路”研学游、“张骞之路”自驾游、“丝路风情”民俗游、“丝路驿站”自驾车营地等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深入挖掘丝路起点文化旅游价值。同时,构建关中乡愁旅游带、秦岭美丽田园旅游带、汉江民宿旅游带、陕北特色乡村旅游带。
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慢行道、骑行道、健身登山步道、交通驿站等公共运动休闲设施建设。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实现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高A级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零换乘”。
实施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推进旅游惠民。制定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调低制度,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具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应体现公益性。其他景区应根据目标人群合理确定门票价格,鼓励采取门票打折或减免等形式对特定人群实行优惠。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出台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推动重点项目落实,将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