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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 创建工作方案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全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大会精神,现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创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创建,把法治建设与促进旅游业快速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认真做好中、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和承接工作,杜绝私自或变相新设行政许可。深化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配合省编办、省政府对行政许可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受理单”“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编制细化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监管处负责)

2.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依托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及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优化机关组织结构。着眼发挥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优化机关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处室职责关系,适应旅游业发展新需求。(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守法。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化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监管处、投诉中心按分工负责)

5.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发展依法自治、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完成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落实主管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人事处、监管处、规划处按分工负责)

6.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制定公开政府购买共公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质量监管。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以“厕所革命”、散客服务中心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游客需求。(办公室、规划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资源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与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专家以及当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加强对景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景区开放要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规划处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陕西省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法规处、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依托政务网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第三方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论证。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0.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制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事项清单,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事件处置。(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等行业法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宣传节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落实。(法规处牵头,各处室按分工落实)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旅行社条例》《陕西省旅游条例》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和标准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职责不清、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投诉中心负责,法规处配合)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投诉中心负责、监管处配合)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旅游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机关党委,投诉中心,人事处分工落实)

1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法规处、投诉中心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发挥政府诚信示范作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快机关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法规处、人事处、投诉中心按分工负责)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及时处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涉及机关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创造条件,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应当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其他处室配合)

18.强化行政监督。强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开展常态化的层级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法规处、纪委、办公室负责)

19.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办公室、数据中心、机关党委负责)

20.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政府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数据中心负责,各处室配合)

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面向社会服务处室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办公室、数据中心、监管处、投诉中心负责,各处室配合)

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办公室负责,各处室配合)

2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机关党委负责,人事处配合)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旅游纠纷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听证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重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规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2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细化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投诉中心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4.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人事处负责)

25.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人事处负责,法规处配合)

26.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引导教育工作人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人事处负责,法规处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安排意见(2017年11月)

制定《创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工作方案》,对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负责处室,落实工作责任。

(二)进行动员部署(2018年1月)

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开展示范创建(2018年1月-6月)

各处室按照创建工作安排,制定创建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创建成果及责任人,并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申请检查验收(2018年7月-8月)

围绕创建方案组织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向省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机构。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设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齐工作人员,推进法制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主动、及时向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时间节点,抓好示范创建。各处室(中心)要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好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任务,建立创建工作台账,每月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全面反映创建工作成果。

(三)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收集汇总创建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审定。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加强创建工作中问题的研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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