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全省旅游发展专项督查对接协调会召开,对专项督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督查时间为11月20日至11月28日。
为加快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对各市(区)旅游发展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厅局和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督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全省旅游发展暨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大会精神和《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旅游+”融合发展情况;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情况;“厕所革命”推进情况;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和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旅游品牌形象建设情况;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的意见建议。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本次督查共分10个督查组分头进行,并将情况汇总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政府。(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