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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出台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3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文物管理力度,强化文物保护措施,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提升文化软实力,努力推动“四个铜川”建设。

《意见》明确了加强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摸清全市文物资源状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博物馆藏品展示利用手段和形式实现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类型多样、体制多元的博物馆格局基本形成,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文物保护法治体系基本完备,文物安全长效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文物保护科学化和文博队伍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文物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铜川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意见》明确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落实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文物机构建设,明确文物保护管理职能;落实政府部门协调机制,发挥文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解决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文物所有人、使用人保护责任,做好文物权属确认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积极推进文物工作法治化,依法行政,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推进大遗址保护,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完善博物馆功能建设,提高博物馆管理水平,探索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扩大对外合作交流。《意见》强调,要推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文物保护责任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意见》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对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强调了加强文物工作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区县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渠道;加大文物科技保护投入,注重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重点课题项目为支撑,做好人才培养,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助推铜川转型发展。(铜川市文物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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