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陕西省旅游局召开全省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现场与全省12个市(区)旅游局签订了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市(区)旅游局与当地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好旅游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旅游部门的监管责任。
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陕西省旅游安全工作将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观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体制。
陕西省旅游局副局长赵跃虎表示,今年1月省旅游局以1号文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省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间陕西省建立旅游安全长效机制、补齐旅游安全监管短板的指导性文件。
赵跃虎强调,加快建设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既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坚持部门依法监管,落实责任;更要切实承担起旅游部门自身的安全监管职责和落实好旅游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今后陕西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将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合公安、消防、安监、质检、卫生等部门,加大旅游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将及时列入安全隐患台账,责成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停止其运营,并在行业内通报、媒体上公告,明确通告旅行社企业不得向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输送客源。与此同时,旅游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和应急管理。
全省旅游企业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必须要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旅游安全作为相关审批和准入的重要标准,对旅行社企业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把好旅游景区安全准入的关口。推进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
此外,陕西省还将加快推进旅游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推动全省旅游景区、住宿、旅游交通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完善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西北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