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落实相关要求,自3月1日起,我省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将全面实行实名售票查验。旅客购票乘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时,应向汽车客运站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据了解,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将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日常监管,督促汽车客运站及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客运实名售票查验工作的执行落实。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3月1日起,汽车客运站应凭旅客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售票,并在客票上打印(或填写)乘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同时做好登记备案。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对车票记载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客运班线经营者及客运站经营者对实行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为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提醒广大旅客:3月1日起,购票乘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时,应向汽车客运站提供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居住证等),如忘记携带有效证件,也可由驻站民警帮助查询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证明。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儿童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西北旅游网 记者 冯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