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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陕落地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4月1日上午,陕西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启动仪式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举行。陕西成为西北第一个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省份。

  我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相关政策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陕西定点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由退税商店出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离境时,持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海关盖章确认后,在隔离区内的离境退税点办理退税;退税物品不能是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只能是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且必须是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且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必须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退税率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的10%。此次我省实行的退税标准,与已经执行该项政策的8个省市相比,退税率高出1个百分点,对境外旅客更具吸引力,政策执行更有力度。

  据悉,目前我省已确定西安开元商场、世纪金花、百盛百货、华润万家、银泰百货以及宝鸡创名百货等境外旅客较为密集的12家商场为首批退税商店。(来源 陕西日报 记者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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