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23日省委工作会议和省委书记刘国中同志“要全面发力促进消费,多措并举稳住大宗消费,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快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消费恢复”的讲话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振文旅市场信心、扩大文旅消费、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全省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发展,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文旅夏季消费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思路
坚持“省市联动、企业参与,广泛动员、互利共赢”原则,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系列扩大消费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激发居民文旅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市场快速恢复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范围
活动涵盖演出、展览、非遗、数字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
(三)活动时间
2022年7月—9月。
(四)活动主题
激发文旅消费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活动形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7月初举办全省夏季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区分别发布旅游新线路、消费新场景和有关促进活动及激励措施。同时,根据消费季统一活动安排,各市区、各文旅企业持续开展本地本单位消费促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属重点文化旅游企业
参与单位: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重点旅行社等文旅企事业单位
支持单位:有关金融机构、电商平台、OTA平台、新媒体平台等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消费活动内容。围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消费需求,聚焦新兴消费热点、新型消费业态,加强政企银商联动协同,广泛动员组织文旅企事业单位、电商平台、OTA平台、新媒体平台等,策划实施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活动,发布消费季精品活动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消费指引。
(二)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制定实施文旅领域消费补贴、积分奖励、景区门票减免等消费惠民措施。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在活动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鼓励有关金融机构结合其自身营销计划,重点对举办的消费促进活动予以补贴或特惠商户折扣。
(三)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创新促销模式和营销手段,推出夏季暑期旅游新线路,打造消费新场景、新模式,吸引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举办线上演播、剧场演出、艺术展览、红色旅游、研学旅游、非遗体验、直播带货、温泉度假、沉浸式体验等专题活动。策划实施一批夜间消费促进活动,发布夜间消费指引及消费地图等,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
(四)强化宣传营销。按照“三秦四季”总体宣传营销工作计划,省市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知名网络平台、省市媒体矩阵,发布宣传推广海报、短视频等,借助旅游形象大使、网红达人、文旅推荐官的组合方式,制造热点话题,举办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促销推广活动,精准投放旅游广告,扩大陕西文旅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建立省市、各市区常态化协调机制,在消费联动及产业协作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实施文旅消费互惠政策,联合举办消费促进活动,推进产业项目合作等。进一步发挥消费试点城市和夜间文旅集聚区、旅游度假区等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或区域同步行动、联合促销,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一揽子消费促进活动,打造文旅消费热点区域、热点商圈等。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统筹消费促进和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大重点文旅产业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有效投资,持续做好政银企对接活动和投融资促进活动,发挥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的关键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重点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将扩消费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整合各类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出台消费惠民措施,迅速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掀起扩大文旅消费的热潮。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举办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电商平台、OTA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机构的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尽快拿出旅游新线路、旅游新场景、重点文旅活动和促进消费措施,并于6月28前报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省文旅厅将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销力度,联动西部机场集团、西安铁路局、西安地铁等单位和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广发布。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排查防疫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事先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费促进活动内容的审核管理。
(三)做好宣传推广和成效总结。通过中省和地方媒体、新媒体平台,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对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各市区要主动用好中省、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各市区要健全文旅消费监测分析体系,及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客观反映活动情况及阶段性成效。期间,要及时汇总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每月月底报送本月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全面情况及量化成效报送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吴三宏 孙旎
电 话:029-87382289 87284659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