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各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工信局、税务局、金融办(局、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陕西省各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文化旅游企业: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财政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