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及《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在开展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自通知下发之日启动第二批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现将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示范县申报工作。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2个创建单位(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视情况申报),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经本市人民政府推荐的示范县创建申报书、创新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创建申报视频(约10分钟)、各申报县(区)负责人汇报创建省级示范县的材料(汇报时间约10分钟、包括配合使用的PPT),报送至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指定邮箱:swlggc@163.com,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请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申报,要加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配套保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李喜科
联系电话:029-87284697
附件:
1.第二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方案.docx
2.第二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标准.docx
3.第二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申报书.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