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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安
2016-08-12 未知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发委: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6]3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当前我省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山区、河岸等旅游景区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积水等洪涝灾害。各市区旅游局要以商南金丝峡景区山洪灾害为戒,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措施,依法依规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汛期和暑期旅游旺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入、细致、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

  各市区旅游局要按照《做好汛期和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部署,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业务主管和生产经营各个层面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度,对山岳景观的危险区域、道路要及时封闭,要做好安全提示和游客说服工作。对汛期和暑期旅游旺季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迅速处置,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安全预案,完善安全措施

  各市区旅游局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部门细化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特别要强化“山区、河岸”A级景区的危险区游客疏散安置预案,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防汛、防涝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明确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标志,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

  四、加大安全检查,强化教育培训

  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大巴,景区内桥梁、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特别是对山岳景观的危险区域、道路要及时封闭,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景区检查安全工作;督促各旅行社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游客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风险提示。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制度

  各市区旅游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共同应对。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信息。(西北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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