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
2009年省政府启动首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已经成功创建了两批,在省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全省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创造出了很多典型示范经验。为了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结合国家旅游局正在开展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局向省政府申请拟从2016年开始,利用2-3年时间创建第三批“陕西旅游示范县”,总量控制在15个左右。请各市按以下要求,推荐第三批陕西旅游示范试点县。
一、择优选择
各市旅游局要择优选择旅游资源丰富、产业规模较大,旅游产业要素相对完善,旅游发展体制、机制较健全的县(区)进行创建试点。推荐报告要对照《陕西省旅游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修订版)必备项目对创建县目前的旅游发展水平、发展机制、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进行自查(各项数据截止到2015年9月末,并对全年数据做出预测),并对“十三五”的发展战略、思路、目标做出说明(字数2000字左右)。
二、报送数量
每个市推荐1-2个。
请各市将创建试点县推荐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省旅游局综合法规处(并报电子版)
联系人:安斌 电话:85253475,13991912344
传真:85253475,邮箱:1511323928@qq.com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