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杨凌示范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韩城市旅游委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
按照《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现将2017年度旅游饭店评定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以“2336”旅游发展思路为指导,为“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要求,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的管理,积极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促进星级饭店服务水准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评定及复核工作安排
(一)评定工作安排
1、为推进我省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各市(区)星评机构应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开展申报星级饭店的动员工作,努力扩大星级饭店行业队伍。
2、各市(区)星评机构应按照《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推荐或评定,严格遵守评定流程,确保按标准及时效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二)复核工作安排
1、复核范围
各市(区)星评机构对本地区2016年12月31日前评定(以批复时间为准)的三星级及以下饭店进行年度复核,并对评定或评定性复核满三年期的三星级及以下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省星评委负责对全省四星级饭店进行年度复核,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满三年期的四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对参加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饭店进行指导(名单详见附件1),并对各市(区)三星级及以下饭店复核工作进行抽查。
2、复核时间
(1)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动员部署阶段
各市(区)星评机构应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及实施办法要求,对照《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复核工作方案,积极部署本地区2017年度复核工作。复核工作计划请于2017年4月1日前报省星评办。
(2)第二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
各星级饭店应对照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告相应复核职责权限的星评机构。
(3)第三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复核阶段
各市(区)星评机构组织对本地区三星级及以下饭店进行复核;省星评委组织对四星级饭店进行复核。
(4)第四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总结阶段
各市(区)星评机构应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将本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复核处理结果(附件2)、星级饭店备案表(附件3)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星评委。
3、复核形式
(1)复核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宾客满意度调查,重点关注第三方顾客评论网站(去哪儿网、携程网、艺龙网等)的在线点评内容,将宾客反映问题较多的饭店列为重点暗访对象。
(3)各市(区)星评机构有条件的可组织区域交叉复核。
(4)严格实行星评员工作反馈制度。复核结束后,要求复核饭店及时对星评员的工作做出评价。
4、复核重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7)饭店是否按照国家旅游局统计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完成星级饭店统计工作。
5、复核准备
各市(区)星评机构应督促本地区参加复核的饭店如实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附件3),并向复核饭店转交《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4),督促饭店开展自查,自查结果于4月30日前上报相关星评机构。
需申请延期复核的饭店,可按照《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于不符合延期复核条件的一至四星级饭店,若自查认为不能达到相应星级标准,应主动向相应评定权限的星评委提出放弃星级资格的申请。申请延期复核或放弃星级的饭店,应于4月1日前书面上报相应星评机构;五星级饭店可向省级星评委提出放弃星级资格的申请,省级星评委予以确认后应向全国星评委递交取消相应饭店五星级资格的请示。
6、复核材料上报
执行复核检查任务的星评员于复核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相应评定权限的星评委,包括:
(1)《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
(2)复核检查报告;
(3)反馈会议原始记录(星评员、饭店总经理签字);
(4)饭店大堂、最低配置的客房、零点中餐厅、电梯轿厢、楼道(客房楼层)的五寸彩色实景照片各一张(星评员拍摄)。
复核饭店于复核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相应评定权限的星评办,包括:
(1)整改计划;
(2)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复核饭店整改完毕后,应向相应评定权限的星评办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2017年度全省星级饭店评定及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及《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要求开展;各市(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要严格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抓好本地区复核工作;各省级星评员、地区级星评员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
(一)严格把握星级标准,确保星评及复核工作不走过场。
各市(区)星评机构要本着“严守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星评工作操作规程,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复核工作质量。
(二)建立星评监督管理机制,对有严重失职行为的星评员或星评机构将严肃处理,确保星评及复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区)星评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星评员工作评价制度,加强对星评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星评员监督管理机制。对于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星评员,将取消其星评员资格。对于存在失职行为的市(区)星评机构,省星评委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定或推荐权处理(注:一年内申报四星级的饭店推荐两家或两家以上未通过,将取消其推荐权)
(三)严格遵守星评员工作守则,保持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
在保证检查效果的前提下,提倡节俭,反对铺张,不得向受检饭店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⒈2017年度参加四、五星级评定性复核饭店名单.doc
陕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旅游监管处
邮编:710061
联系人: 赵晖 邮箱:462440194@qq.com
联系电话:029-85261497 13991356910
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