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西咸新区社会管理局、韩城旅游委,陕旅集团、陕文投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55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继续做好2017年重大工程协调调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重大工程加快实施,更好地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现就做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协调调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
各级旅游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及项目责任主体,加快工作进度,定期调度掌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工程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二、建立项目清单和项目库
旅游休闲重大工程主要包括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工程、重点景区建设工程、旅游扶贫工程、红色旅游发展工程、贫困户乡村旅游“三改一整”工程、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工程、旅游创业创新工程和绿色旅游引导工程等8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各级旅游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省、市(地)、县项目,提出具体项目清单,并建立项目库。
旅游休闲重大工程项目清单范围,既包括社会资本独立建设和参与建设的项目,也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旅游发展基金、旅游专项资金等中、省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独立建设项目。起始时间为,从2016年起在建及新建项目。
三、建立按月调度的信息报送机制
各级旅游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旅游休闲重大工程按月调度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跟踪调度,梳理问题清单,汇总实施进度。要形成“月度进展情况报告”,包括组织实施、项目库进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并填写“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包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省旅游局规划处,并将电子文件发至40032637@qq.com,每月10日前报送。
各级旅游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加强实地调研和指导服务,及时督促检查,促进重大工程建设尽快取得实效。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pdf
联系人:刘鹏 电话/传真:029-85261490/81542956
陕西省旅游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