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旅发[2016]156号)文件要求,陕西省旅游局、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妇女联合会、陕西省财贸工会将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为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参赛选手(联合行文随后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由于本次大赛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团委、妇联、相关行业工会协作,根据大赛方案要求,广泛动员本地区旅行社、导游行业组织、景区点等企业,组织推荐导游(重点是带团导游)、讲解员踊跃参加,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比赛合理、公正。
二、赛出水平
全国第三次导游大赛较前两期有三个不同:
1、内容转变。导游大赛确立的主题是“树职业道德、赛职业技能、展职业风采”,重点考核导游人员一素养、一水平、四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考核点为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业务三个方面。国家局编辑了《知识大纲》和《参考资料》,但不追求体系完整性和答案的唯一性,比赛考核点也不仅限于此,它仅作为参赛选手思考的框架和主要备赛范围的参考,与以往提供具体的题型和题目,选手死记硬背的应试比赛有较大区别。
要求参赛选手三原则:一是知识记忆原则,作为一名优秀导游员应知应会的内容应熟记,这是比赛的基础;二是知识运用原则,与导游相关的知识不仅须熟记,而且能灵活运用,突出体现出一名优秀导游员的职业能力,这是比赛的关键;三是融会贯通原则,各类知识的融合贯穿以及知识和能力的融合贯通,体现出一名优秀导游员的综合素质,这是比赛的核心。
本次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不设以往大赛的才艺展示环节。
2、形式转变。决赛以电视电视进行,全程录播。初赛有个人介绍VCR展示、必答、抢答、即兴发挥环节决赛过程有媒体全程跟拍导游带团过程(讲解员无此工作过程,若进入决赛将吃亏)。
3、赛制转变。采取淘汰中外文混合赛制。
初赛通过必答、抢答、论述环节,最终取34名入围复赛;复赛通过即兴问答等环节取10名进入决赛;决赛通过媒体全程跟拍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各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国家旅游局编辑的《知识大纲》和《参考资料》( 已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切实把握本次导游大赛主题,通过对导游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导游职业道德的树立,在导游群体中倡导“工匠精神”;要鼓励导游及相关参赛单位根据本地旅游资源,结合国家旅游局“讲好中国故事”的有关要求,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导游词;要从导游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通过职业技能的比拼、职业形象的展示,赛出水平、赛出实效,让优秀的导游人员能够脱颖而出。
三、计划安排
1、选拔赛具体工作安排见《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工作方案》(附件1)。
2、各市区旅游局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①举办预赛,②沿用2015年以来举办过导游大赛的比赛结果,③直接推荐本辖区近年来表现特别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导游,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选手。
3、各市区旅游局于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全国第三届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选手推荐工作,报送参赛选手名单及相关材料(2月21日仍未上报参赛选手的市区,视为放弃决赛)。
4、各市区旅游局需报送材料
①围绕主题对选手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优秀事迹、职业道德素养进行评价背书。
②个人介绍小视频VCR,时长不超过8分钟,内容着重体现本次导游大赛主题:一个素养、一个水平、四个能力的展示,个人才艺不是重点。
5、全省各市区旅游局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选手的总人数为20名,详见《各市区旅游局推荐参加决赛选手名额分配表》(附件2)。
6、2017年2月底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7、2017年3月5日至20日,省旅游局对参加全国导游大赛人员进行封闭培训。
8、各市区旅游局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陕西省选拔赛”选手在决赛期间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由各市旅游部门承担。参加全国导游大赛人员培训、交通及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省旅游局承担。
联系人:臧瑄 联系电话:029—85261911(传真)
QQ号:969057182 邮箱:969057182@QQ.com
附件:1、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doc
陕西省旅游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