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委、西咸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了全面了解2017年元旦国内旅游情况,把握我省旅游业发展动态,各市(区)旅游局要继续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元旦假日(2017年1月1日—3日)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情况及重点旅游景区(点)的监测等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市、区旅游局于2017年1月3日15:00前将辖区内所有的温泉和滑雪景区接待情况、“旅假日综3表”( 2017年1月1日—3日汇总数据)、“旅假日综5表”(含同比增长),以及假日期间主要特点等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上报省旅游局法规处。
各类报表填报后,需经省旅游局电话确认无误后,方为报送正常。未经确认,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电话及传真:029-85261978/85253475。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