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发委、旅游局:
为切实加强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安全,保护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农家乐(民宿)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结合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创建申报工作以及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工作,将农家乐(民宿)的防火安全作为重要的检查整改内容,认真遵照《导则》执行。
附件: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doc
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