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游局(委):
现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省电子导游证换证工作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电子导游证审批、核发由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各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对待。要明确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换证工作;要组织本地区导游行业组织、旅行社、导游人员对换证操作流程和注册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督促指导本地区内导游员、导游行业组织、旅行社开展换证工作,并及时解决、反馈换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换证工作如期完成,避免发生因换证不畅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二、5月26日前,须完成旅行社信息核对工作。截至目前未向本地区旅行社发放“系统登录账号”的市区要尽快完成发放工作,并督促本地区旅行社登录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输入账号、原始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后修改密码,认真核对信息,各旅行社核对后,将有误的信息申报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由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系统管理员填写《旅行社上报信息表》将修改部分用红色标记,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旅游局监管处管理员邮箱。
三、各市区旅游局对尚未明确系统管理员的要尽快明确,并请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区系统管理员信息报省旅游局监管处。
四、国家局12301开通了导游换证咨询热线,设置专席提供咨询服务。导游、旅行社、导游行业组织如需咨询,可统一拨打12301-3。
联系人:高阳 电话/传真:029-85261879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