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委:
为了掌握2017年清明节小长假国内旅游情况,了解我省假日旅游经济发展动态,各市(区)旅游局要继续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清明节3天小长假的假日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市(区)旅游局于2017年4月4日14:00前将“旅假日综3表”( 2017年4月2日—4月4日汇总数据)和“旅假日综5表”(含同比增长),以及假日期间主要特点等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上报省旅游局。电话及传真:029-85261978,85261976,85253475。
各类报表填报后,需经省旅游局电话确认无误后,方为报送正常。未经确认,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