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委: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6]323号)的文件要求以及《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2016年度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报送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旅游局要严格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如实报送2016年度旅游统计主要指标,保障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各市(区)要明确统计数据的来源、口径和测算方法,做到数出有据。
三、各市(区)在2016年1月10日前,按照2016年度旅游统计主要指标表(见附件)格式,按时报送本地区年度旅游统计数据。报表要求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送至陕西省综合法规处。传真号码:029-85261978。
附件:1.2016年度入境旅游主要指标表.doc
陕西省旅游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