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游发展委、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2017年全省旅游业追赶超越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工作,按照《陕西省智慧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和《陕西省旅游局2017年智慧旅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下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智慧旅游创建工作,重点做好五类示范点(智慧旅游景区示范点、智慧酒店示范点、智慧旅行社示范点、智慧乡村旅游示范点、智慧自驾车·房车营地示范点)建设。请各市区推荐符合要求的示范点并填报《全省智慧旅游五类示范点推荐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已实际运营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者已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能够在年内投入使用的;
2、能够推动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旅游营销、旅游管理和旅游服务水平,能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和创新优势,挖掘旅游发展潜力和活力,并有助于新业态的培育和模式的创新;
3、在行业和区域有一定知晓度,对相关地区、企业的智慧旅游建设具有推广意义和借鉴作用。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数量不限,但每个市区推荐五类示范点至少各1个单位;
2、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陕西省智慧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要求,真正把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创新与示范推广意义的五类示范点推荐出来;
3、本次推荐的智慧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自驾车·房车营地示范点,必须按照数据对接的要求将相关数据接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平台;
4、下半年智慧旅游五类示范点建设工作将作为今年智慧旅游工作以奖代补及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旅游委(局)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8月10日前报送省旅游发展委数据中心。
联系人:司政洋
联系电话:029-85261478
邮箱:345017642@qq.com
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